近十年的煤电博弈,终于有望告一个段落。
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关于取消重点合同、推进电煤价格并轨的方案已经拟定,若该方案被批准执行,国内煤炭市场最后一个计划的堡垒——电煤也将完全放开,国家不再干预煤炭价格。届时,围绕电煤价格而展开的“煤电顶牛”局面有望消除。
电煤价格并轨,就差临门一脚
多年来,煤、电双方围绕电煤价格是否和煤炭市场价格彻底并轨争论不休,但今年双方的分歧小了很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过去强烈反对电煤价格并轨的电力企业,最近普遍保持缄默,不再公开反对。不仅如此,一向将“合同煤”视为“吃亏”、“做贡献”的煤炭企业,今年转而想方设法提高履约率,以保证煤炭销量。
双方心态微妙变化的背后,是国内煤价的大变脸。今年5月以来,国内市场煤炭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地区已经出现电煤实际结算价格低于年初签订的重点合同价格的现象。在传统电煤旺季——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煤价居然罕见地不涨反跌。
许多专家认为,当前“市场煤”与“合同煤”的价格实际上已无差别,电力企业对并轨的抵触大大降低,因此,目前相对低迷的煤炭价格对推进电煤价格并轨是有利时机。
更可喜的是,据专家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这种宽松的煤炭、电力供需形势还将持续。一方面,依据“十二五”规划,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不会再现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这意味着煤炭、电力需求不会再像过去那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一批大项目、大基地的建成,我国煤炭产能将持续提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已经多次表示,煤炭行业已经面临产能过剩风险。 此外,CPI增幅的下降,也为电煤价格并轨腾出了调整的空间。今年以来,中国CPI同比涨幅总体走低,从1月份的4.5%回落至10月份的1.7%,1.7%的同比涨幅创下年内新低。与前一阶段比较,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中推行有关价格改革,大大降低了推动CPI快速上涨的风险。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范必说,电煤价格改革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一环,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及时推进电煤价格并轨。
电煤价格“双轨制”已经非改不可
从外部看,电煤价格并轨迎来了有利时机。从煤炭、电力行业自身发展考量,电煤价格“双轨制”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长期以来,在扭曲的价格下,煤企、电企都“饱受委屈”。
煤炭企业认为,低价“合同煤”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大幅缩水。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初步统计,近年来,山西执行国家重点合同价电煤销量平均约为全省出省电煤销量的57%。“今年以前,国家重点电煤合同价与市场价相差约200元/吨,按此计算,山西煤炭企业每年减少约300多亿元的收入。”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说。
电力企业则普遍认为,近年来的煤价大幅上涨,让电企承担了巨大成本压力,并已经导致火电全行业亏损。据统计,仅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就累计亏损达312亿元,同比增亏190亿元。今年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亏损已达51.13亿元。
范必认为,长期以来电煤双轨制导致不公平竞争、供求矛盾加剧、寻租现象丛生等问题。其中,重点合同煤与铁路运输计划挂钩、地方政府对电煤产量下达计划指标、国家对电煤价格进行行政干预等做法,都直接妨碍了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供求关系作用。“国家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取消重点合同煤、煤炭产量计划、煤价干预等计划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市场。”范必表示。
其实,双轨制矛盾也一直困扰着煤电双方,继续运行已经困难重重。比如,每当“市场煤”比“合同煤”贵时,煤炭企业普遍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个别煤企甚至用以次充好、地下交易等手段弥补限价损失。而今年“市场煤”比“合同煤”便宜时,也有个别电力企业放弃合同转购“市场煤”。据了解,近年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的双方供需谈判会议——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的成交量已经越来越少,许多合同有量无价甚至无量无价,重点合同履约率也逐年降低。
跳出煤炭、电力双方的得失看,背离市场的电煤计划价格也不利于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不利于火电行业节能减排。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电煤并轨,正是落实这一精神的体现。”范必说。
有望倒逼运力改革、电价改革
电煤市场与铁路运力、电价紧密关联,电价涨落更是民生大事。业内人士普遍期望,电煤价格并轨,电煤市场率先实现完全市场化,能够倒逼阻力重重的铁路运力改革和电价改革。
长期以来,重点合同煤与铁路运输计划挂钩,而计划外的非重点合同煤运输则要自行筹措运力,一些铁路的“三产”、“多经”企业趁机从中渔利,加上点车费、加车费等,煤炭流通成本被大幅抬高。据有关分析,在煤电供需矛盾突出的时候,山西出产的电煤运到秦皇岛,价格可以翻一番甚至更多,大部分差价来自铁路运输。范必认为,电煤并轨后,与重点合同煤对应的运力计划也应当随之取消。为了保障煤炭运力,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铁路运力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降低电煤物流成本。
许多重点合同煤企业担心,电煤价格并轨后,铁路运力不再配置给煤炭企业,会导致运力成本增加。范必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对电煤运力单独制定运输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定价。他提出,可以选择大秦、朔黄等煤运专线进行“网运分开”试点,先核定铁路电煤的基础运价,成立若干家铁路煤炭承运公司,将承运公司的运力做成交易品种,纳入全国电煤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在电价改革方面,电力企业普遍担心,在当前“市场煤+计划电”的定价机制下,如果煤价后市上涨,电价由于受国家调控而不能及时同步跟涨,电力企业经营会在当前亏损的基础上“雪上加霜”。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必须完善和及时实施煤电联动政策,早日实现煤炭价格、发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时联动,以保护火电行业生产积极性、维护供电安全。
对于煤电联动可能带来的电价上涨,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行业分析师李廷建议,要设计好针对普通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电费补贴政策。
范必分析说,当前,煤炭、运力、电力三个领域均存在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双轨体制,相对来说电煤并轨的难度最小。取消计划煤后,将对电力和铁路改革形成倒逼机制,只有加快这两个领域的改革力度,才能最终从根本上化解困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煤电和运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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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双轨制
在煤炭市场放开之前,国家每年组织煤炭订货会签订供需合同。2004年以后,煤炭订货会改称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原则上由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框架性意见,企业自主订货、行业协会汇总。计划内的重点合同煤纳入铁路运输计划,可执行国家规定的运输价格。在会上,发展改革部门要对重点合同电煤发布参考价,即“合同价”。“合同价”一般低于市场煤价,主要供应对象是五大发电集团和其它国有发电企业。
除“合同价”外,国家还会出台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一般来说,在煤电矛盾突出的时候,有关部门便会出台电煤限价措施,以减轻电力成本上涨带来的发电企业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