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传出喜讯:按国家提前一年的时限要求,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消除了重大铬污染隐患。
问题由来已久,引起高度重视
青海省原有历史遗留铬渣57.84万吨,是原青海化工二厂、西宁皮革化工厂、青海铬盐厂在1955~1997年期间生产铬盐所产生的含铬废渣。
相关企业破产关停后,这些废渣成为历史遗留无主铬渣,分别堆存在原海北化工厂、原湟中县化工厂及西宁市七一路西延长段、杨沟湾、付家寨5个堆放点。
这些废渣全部分布于湟水流域(其中西宁市堆存54.24万吨,占总量的93.8%),堆放时间久远,最长时间达50余年,成为影响西宁市及湟水流域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污染隐患。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10月将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治理作为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向来青视察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并多次与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进行衔接。
青海省人大、省政协将铬渣治理列为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内容,积极建议国家予以解决。省政府主管领导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5次深入铬渣堆存处置现场调研,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
到2010年7月,国家先后批准了青海省原海北化工厂、原湟中县化工厂、青海中星化工有限公司、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4个治理项目,总投资3.44亿元,要求2013年底前完成无害化处置任务。
2012年1月,青海省政府召开第六次全省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倒排工期,调整时限,提前一年完成处置任务,安排进一步挖掘处置潜力、优化处置工艺、扩大处置能力。
科学选定工艺,确保处置效果
科学选定先进环保处置工艺成为重中之重。2009年,青海省确定由青海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和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利用当时较为普遍的干法解毒系统对原湟中县化工厂、原海北化工厂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置试验。
然而,监测结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青海省政府果断决定,停止干法解毒处置试验,采用有关专家推荐的湿法解毒技术进行试验性铬渣处置。
青海省安排专项资金,在西宁市建设了日处理100吨铬渣的湿法试验性处置工程,招标选择中环瑞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处置工作。
当年处置铬渣1万吨,解毒效果良好,达到国家标准,处置工艺和效果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
目前,这一工艺已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铬渣解毒处置推广示范项目,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天津等省市多家企业已借鉴采用这一技术。
强化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为保证铬渣安全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针对青海省铬渣堆存数量大、地点分散、转运距离长、处置标准高等特点,省市环保部门制定了科学的监管方案,对铬渣的挖掘、转运、解毒、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都做了详细规定。
西宁市、海北州专门成立了铬渣治理环境监管办公室,抽调专人对铬渣处置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实时监督挖掘现场,使用专用车辆转运解毒渣和原渣,采取专用车辆编号管理、途中押运、拉运限载、防止扬尘等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各生产线处置状况进行24小时监管,对解毒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及周边土壤、地下水及时监测,并实行每500吨一个批次的处置效果监测,确认合格后安全填埋,实现了规范转运、高效解毒、安全填埋的处置目标。
提前完成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齐心才能协力。为确保尽快实现处置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和西宁市、海北州政府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西宁市七一路延长段铬渣堆放点地处市中心,安全清理处置此处的10万吨铬渣,需先行拆迁3栋居民住宅楼。
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居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搬迁方案,按照“特事特办、紧事紧办”原则,抽调人员对所有搬迁户进行入户调查,并由市城投公司先期垫付1.2亿元对202户居民及附属设施实施搬迁。
市铬渣治理协调领导小组采取周会议、旬安排、月总结、季分析的做法,按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市城投公司通过采取挖潜扩能等措施,将原日处置850吨铬渣的生产线扩大到2000吨。
青海省政府决定,对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停产关闭,妥善安置职工,整体改造搬迁,采用先进技术,完善工艺流程,实现循环生产和零排放。
这些措施,一方面加快了历史遗留铬渣处置进程,一方面杜绝了新的铬渣产生。省环保厅、省经委和海北州政府千方百计加快海北历史遗留铬渣的处置进度,于2012年6月完成了原海北化工厂铬渣处置任务。
截至2012年12月,西宁、海北5个堆存点的57.84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全部完成无害化处置,比国家批复的项目完成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