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披露,国家能源局和电监会将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马凯表示,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将进行整合,然后仍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这意味着,2003年成立的电监会将不复存在,将与2008年成立的国家能源局整合成一个新机构。
电监会终结
电监会是电力改革的产物。根据2002年电改“五号文”(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称“五号文”),电监会2003年正式挂牌,至今整10年。去年是电力体制改革10周年,关于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讨论很多,早有传闻称电监会在改革之列。
电监会设立之初的职责被定位为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生产质量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市场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一位亲历能源行业调整的官员称,设立电监会的初衷是作为一个咨询机构,就电改的推动提供建议,其并没有执行权。
2002年电力改革以来,初步完成了厂网分开的目标,但“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始终没有贯彻好。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说,“五号文”启动的改革基本停滞,进一步推动需要新思路。
电改10年,中国电力市场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没有合理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电力价格依然由国家发改委控制,对于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电监会的监管很难执行,外界对其一直有质疑的声音。
此次电监会并入能源局,林伯强分析说,从电力监管的角度而言,此次调整使电力监管部门权力更大,监管执行更有保障。
但对于停滞的电力体制改革是否因此次机构重组加速,林伯强认为电改需要新思路,而目前看不出新思路来。
电监会原副主席邵秉仁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机构改革最主要的目标要转变职能,要向市场放权,如果改革后的机构进一步拢权,则改革本身不能说是进步。
电监会是正部级事业单位,国家能源局是副部级单位,重组后如何安置人员是一个大问题。电监会下有6个区域性电监局,12个电监办,电监会内部人士称尚没有收到下属机构如何调整的通知。
能源局扩权?
按照程序,如果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办随后将制定相关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最初的“三定”方案,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能源局原本下设9个司,编制112人。不过能源局去年新设核电司,彼时能源局的人员编制据称已经增加。
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对各能源行业进行管理,因此其下设各司涵盖了油气、煤炭、电力、新能源等所有能源领域。不过关键的价格监管权力,始终由国家发改委掌握,能源价格也主要由发改委价格司调整。
此次调整并不涉及价格监管权力。林伯强认为价格倒无关紧要,都是在国家发改委的框架下容易协调。
调整后的国家能源局仍由国家发改委管理,等于加强了发改委权力。这就要求新机构设立后,要界定好权力边界,避免政府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