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对重化工企业实施电价补贴的基础上,为鼓励和推动全市存量负荷的尽快启动和生产企业的满负荷生产,增加乌兰察布市用电负荷和用电量,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乌兰察布市政府出台政策,2013年继续对全市重化工企业实施电价补贴。1-2月份实施去年补贴标准,从3月份开始,提高补贴标准,市财政对铁合金企业用电补贴执行0.02元/度,电石企业用电补贴执行0.03元/度。同时,所在旗县财政要对新启动的矿热炉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0.01元/度;旗县补贴资金先由市财政垫付,年底由市财政结算扣除。
目前,乌兰察布市财政已下达1-2月份电石铁合金行业企业电价补贴资金2459.6万元,其中1月份1303.3万元,2月份1156.3万元。通过实施电价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重化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使重化工企业即时享受到补贴资金并发挥补贴资金应有的作用,为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