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电力改革5号文件出台。2003年,电价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文件出台,电监会亦在同年成立。电力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此完成。然后,十年间,电力改革却在各部门的相互推诿中一事无成。电力改革的蹉跎十年,堪称过去十年中国改革的一面镜子。
新一轮电力改革即将启动,是否该坚定地沿着5号文件的精神继续前行,还是在反思过去10年的基础上,另起炉灶再出发。
2002年,国务院就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5号文,这是后来10年改革的总体方向。现在看来,5号文件没有成功。10年之中,只做了厂网分开,好处尚未看到。其二,主体分离已完全走样,目前电力企业的辅业越伸越长。输配分开与竞价上网则是没做。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肯定要往前推进,但必须有新的思路。中国这么大,每个地方有它的特点,电力市场不能生搬硬套某个国家的模式,也可能还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采纳一个模式,所以,应该对各种模式进行比较选择。
打破电网垄断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电网是自然垄断,一分为五式的分拆就某个区域来讲还是垄断。而拆分则会产生成本。
电力行业目前的情况是,国有企业一家独大,且越做越大。国企高度集中是电力行业许多根本性问题的根源,短期有甜头,长期有效率问题。其一,如果没有政府的预测和规划下的充分约束,国有企业“以大为先”的经营性思路不可避免,辅业规模空前,何况近年国资委一直在支持国企做大做强;其二,国企高度集中会挤出民营企业与外资;其三,减缓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其四,限制了部门效率的改善。
在经历了10年不成功的改革之后,中国电力改革的大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电力的国企垄断性质,国企垄断为政府控制电价提供了可能性,当电价为国家综合部门所掌控,政府会把电价当成是宏观调控政策的一环。短期内政府很难放弃控制电价的机会,因此对于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性,可能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国家电网内分西北电网、华中电网、华东电网、东北电网和华北电网,2012年国家电网在这五大电网公司的基础上改设了五大分部。当初五大电网虽然相对独立,但是都属于国家电网,整体运行还是受国家电网整体运行管理,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意义,所以只是国家电网内部的管理体制调整。
打破电网垄断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电网是自然垄断,一分为五式的分拆就某个区域来讲还是垄断。而拆分则会产生成本,无论现在如何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分摊,最终都只会增加消费者电价负担。
对电力体制进行改革,首先需要明确电力行业的发展目标,即支持经济增长,支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全社会普遍用电服务。
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点。历史形成的电价机制缺乏透明度和科学性。一直以来,电力市场有买方卖方和价格,但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市场。这就是为什么要建立电力市场。而电力市场的关键要素是电价。如果外部性成本充分包含在电价中,那么竞争的价格机制是优化电力投资的最有效手段。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电价改革是必须的。
电价改革的原则在于以下几点:对企业,电价应鼓励有效投资,改进并保持电力工业的财务活力,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率和财务目标;对政府,电价应反映电力供给的经济成本,能够保障充分的电力供应,促进电能的经济有效利用,在发电市场引入竞争,允许市场确定价格,对包括输配电服务的垄断业务实行经济监管;对消费者,电价应促进用户群体间的公平负担,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实现政府的社会目标。
对电力体制进行改革,首先需要明确电力行业的发展目标,即支持经济增长,支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全社会普遍用电服务。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电力行业发展常常是对这三个方面的平衡,而电力改革的目标和改革设计必须适应三方面的平衡。
如何选择电力体制改革的路径?就电力行业本身而言,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保障电力供应,支持经济增长;二是行业的可持续性;三是提高能源效率。由于现阶段经济增长比较快,保障电力供应是重点。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效率要求电力有效的投资和合理回报,以及不要把辅业面扩得太广,应尽可能减轻电价压力。因此,电力体制改革除了适合国情,还必须在改革路径上动态反映阶段性的电力发展侧重点。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考虑清楚几个宏观问题。一是必须最小化改革挫折的影响。二是必须充分考虑与电力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改革。三是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在能源大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继续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而言之,对于现阶段电力改革“攻坚”的理解,应该是基于能源改革大环境已经发生变化,而且电力改革已经进行到交叉口。现在需要冷静、系统、全面思考和选择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体制,而在电力改革的路径上还可以动态兼顾我国阶段性的发展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