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本报记者从接近知情人士处得知,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该草案正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但推出时机尚未确定。
今年以来,有关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信息明显增加。国务院办公厅2月26日印发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5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记者了解到,针对"长效机制"的相关调研正有序进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本届政府楼市调控的"关键一招"”。
7月20日,在莫斯科出席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中方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务院还需要继续研究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
早前,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不敢预测房价,是因为不知今年十八大三中全会召开后,房地产政策风向是否会变化。如果长效机制推出,楼市必然改变运行方向。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财苑)不久前在参加某论坛时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调控是坚持住房市场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保持住房价格相对稳定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目标,放任房价和地价的上涨,会直接增加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难度,还可能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和投机投资性的购房,中央政府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有效供给、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限价等行政性措施,这些措施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社会的评价差异很大。据其透露,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长效机制的建立。“但制度的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一个一个的突破。”朱中一说。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房地产机制、体制的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改革方案必然要广泛征求意见。“1998年,房改方案推出前,全国各地召开了不下一千场座谈会。”他相信,如果改革,力度将不亚于1998年的房改,因此决策层要求进行大范围、多层次的论证。据经济学界猜测,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将在今年年底初见端倪,而房地产的长效机制建立,将被置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篮子”中考虑。
本报记者获悉,房地产领域的改革或将从财税、金融、土地制度入手。其中,房产税是重点研究课题。房产税试点扩容及在此基础上的全面推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三大方面将为全新的中国房地产调控和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据记者了解,由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相关人士组成了专门调研机构,对房产税的试点扩容以及全面开征做相关调研准备。“作为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今年下半年极大可能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但具体思路会是缓步慢走。”接近住建部的另一名消息人士称。尽管房产税的争议较大,尤其是涉及到众多公务员的利益,但房产税的推出,只是时间和征收范围等问题。
专家建议,土地方面的改革,应从土地出让制度与土地二元结构的调整着手。现阶段土地出让大多数仍为价高者得,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付清。如果建立土地出让长效机制,土地类别与作用划分将更加细化,供地可选年租形式收取土地价款。由于我国的土地二元结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自由入市交易,在土地资源稀缺的背景下,需改变土地供应模式,减少用地闲置,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有专家建议,可在集体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少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入市的试点。
在金融政策方面,应改变房地产企业融资模式,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等。
不过,任志强预测,今年下半年不会有变革性的措施出台,房价仍将温和上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