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时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专家组初步裁定,中国对三种原材料征收出口关税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的相关规定不符,中国对涉案产品施加出口配额也不符合《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国在这一诉讼中败诉,虽然商务部表示,中国仍有60-90天的上诉期,但从大局上来看,不会对裁决产生实质性改变,因为出口配额是用行政干预的手段保护资源,不符合WTO自由贸易的原则。
稀土和稀有金属是世界各国未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的极为重要的原材料,多数具有不可替代性。稀土有工业“黄金”之称,由于其具有优良的光电磁等物理特性,能与其他材料组成性能各异、品种繁多的新型材料,其最显著的功能就是大幅度提高其他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比如大幅度提高用于制造坦克、飞机、导弹的钢材、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的战术性能。而且,稀土同样是电子、激光、核工业、超导等诸多高科技的润滑剂。另外稀土在冶金、石油化工、永磁材料甚至农业方面稀土元素可以提高植物的叶绿素含量,增强光合作用,促进根系发育,增加根系对养分吸收,增强抗病、抗寒、抗旱的能力。
发达国家和科技强国在产业链上属于对这些原材料的消费端,但多数国家的稀土和稀有金属资源匮乏,例如日本、韩国、欧盟等。缺乏资源的国家利用法律手段来做战略收储;例如日本在2006年提出国家能源资源战略规划,储备品种新增铂、铟及稀土。欧盟在2010年6月发布《对欧盟生死攸关的原料》,将包括稀土在内的12种稀缺资源列为未来欧盟紧缺原料。而美国利用封山的方式,将稀土资源和钼等稀有金属封山时间达40余年,只在近年来国际稀土市场价格飙升的时候才提出开采矿山,但从立项、投资和实现市场化生产还需要较长的周期。而中国在产业链条上长期处于供给方,大量优质资源以低廉的价格出口(部分走私)到海外,并成为国外政府的收储产品,但是长期的私挖滥采和冶炼对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而要恢复环境需要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稀土及稀有金属的开采方和冶炼方在交易过程中从来没有将环境成本考虑到产品价格中,导致中国在具有资源优势的情况下,却没足够的话语权,企业谈判能力弱。
我国曾经是稀土储量的世界第一,经过20年的开采,中国稀土储量只为原来份额的四分之一,消耗惊人。按现有生产速度,中国的中、重类稀土储备在15至20年后开采殆尽,在2040-2050年前后必须从国外进口才能满足国内需求。到时候的情形是“中东仍然有石油、中国曾经有稀土”。与之对应的是美国资源丰富,却是第一个封存矿山,进行稀有金属矿产保护的战略储备国。在近期召开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年会上,有些行业专家也提出了原产地收储的方法效仿国外做法来保护资源。
2003年中国政府出台配额制度限制稀土及稀有金属的出口量,2010年10月才将稀土和十余种稀有金属进行国家收储和商业收储以法律的形式写入十二五规划。在过去的十余年内,中国稀土出口连年遭到欧美日在WTO的诉讼,但中国政府以保护资源和环境为由,连续十余年赢得诉讼,但此次败诉让整个行业感到了危机。究其此次败诉的原因中国加入WTO时做出的遵守市场化规则的承诺和国际市场对稀土及稀有金属的重要战略意义的高度重视。WTO规则是西方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国加入WTO就意味在某些利益上要做出牺牲和让步。
目前国内包括稀土和稀有金属在内的各行业产能和产量相对过剩现象严重,在传统的自由现货交易市场上只能坐等中国大量稀缺资源重现“白菜价”的现象,在资源枯竭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时候,只有子孙后代为此“埋单”。如何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实现既能保护资源又能实现稀缺资源的价值的商业模式是业内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经过三年的探索和发展找到了一条保护稀缺资源、实现供应链融资和实现稀有金属价值的商业收储模式。在该模式下,交易所实现了2400吨的金属铟收储和总量近20,000吨的稀有金属收储量,通过将稀有金属的社会库存显像化,在交易所电子平台上通过充分竞争形成价格,以使交易产品价格更加公允。
昆明泛亚有色交易所的商业收储模式得到了政府、生产企业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国家统计局将泛亚数据纳入其民间大数据库,成为考察经济景气度的重要参考。值得关注的是,国外重要稀有金属生产企业和下游消费商认识到泛亚模式是当今稀有金属交易不可绕开的平台,逐渐与交易所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境内公司参与到交易所开户交易,这说明泛亚开创的商业收储模式得到了国外稀有金属产业的认可,其公开、公正和公平性是国外企业认可的前提。泛亚模式的商业收储也实现了稀有金属进出口的有序流动,避免了大量走私和中国单方面出口廉价产品和高价进口加工提炼产品的局面,事实上达到了保护我国重要稀有金属资源的目的,改变了国际稀有金属产业链的现有格局。平台的供应链融资方案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稀有金属行业的良性发展。在WTO框架下,独特的泛亚模式,成为我国资源保护领域新的可借鉴的解决选项。
所以我们认为,本次虽然败诉,但会有力地促进中国产经各界在WTO框架内探索稀有资源保护市场化解决方案,并对现有的合理的商业收储模式进行保护和支持,实现中国稀土和稀有金属行业更加有序合理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