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土资源部财务司权益处处长江锋带队对雨湖经开区(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核查。
雨湖经开区(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位于雨湖区鹤岭镇。自2013年3月施工以来,湘潭成立了市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湘潭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大纲)》和《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开展了项目设计和招投标工作。项目将突出两型建设,全力突出民生主题,实现发展与治理同步进行,彻底改善“百年锰都,世纪之殇” 的旧面貌。
评估核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查勘、专家分析、评估组内部沟通等方式,对示范工程整体进展情况、设计施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查。评估核查组还到位于鹤岭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的现场,了解了8个标段的进度情况,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细致核查。
评估核查组认为示范工程项目选址理想、思路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资金账务清晰,并在老矿区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能够逐步化解征拆矛盾,推进项目进展,实现锰矿地区民生、治理和经济的三重效益。同时,建议示范工程在二期、三期的设计上更加注重全局性,迅速推进方案的变更设计手续和工程进度,在整治隐患、修复环境的基础上,与园区发展、民生保障有机结合,加快筹集资金、妥善协调周边关系推进项目进度,推进示范工程的早日完工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