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于2013年7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期限为2014年7月24日。该议案于2013年7月2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通过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达到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的预期目的。
截止至2014年7月23日,公司从闲置募集资金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万元,并于2014年7月23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