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看来,市场不能搞丛林法则,不能随便“搞一家伙”、出个“黑手”,还需要政府这个裁判员。
然而,他话锋一转,又强调:“但另一方面,政府要吹‘明哨’而不能吹‘黑哨’,要明确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允许自然的优胜劣汰,让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在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如上强调。
在年初推出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宽进”政策之后,工商制度改革的“严管”政策体系也开始推进。
昨日的常务会议部署了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李克强说,政府放宽准入,减少审批,让更多有意愿的企业进入到竞争平台;但所有进来的企业,都必须要讲“规则”。
将建企业失信“黑名单”
此前一周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几位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家曾经不约而同地向总理要求,“不要补贴、只要公平”,“只要有规范、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自己就可以做好”。
23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重提此事时说:“如果对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没有更加严厉的惩处,好的企业就发展不起来,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中国政府网昨日刊发《李克强:企业最怕市场不透明预期不稳定》一文,记录了上述场景。
讨论研究时,李克强指出,《条例》是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配套措施,是“放管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克强强调,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政府从过去“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今后“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
对于《条例》附带“暂行”二字,他表示赞许。“中国这么大,又在加速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多事情瞬息万变。不能让陈旧的政策捆住市场正当竞争的手脚。”
李克强强调,既要公开“晾晒”进入市场的企业信息,也要加紧“晾晒”政府的权力清单。
李克强还谈到了当下最热的“大数据”。“我们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都要融入‘大数据’的思维理念。”
《条例》要求建立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该《条例》还要求,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宽进”与“严管”
对于工商制度改革,李克强非常重视,迄今已经有7次批示。
今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等等。
6月初,国务院再度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继续降低准入门槛。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和压缩工商登记现有前置审批事项,逐步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在两波“宽进”政策推进之后,“严管”的政策体系也必须跟进。
国家工商局人士表示:下一阶段将陆续推出加强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
在昨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前,6月初,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