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日深夜消息,日内瓦时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诉机构报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对于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上诉机构未支持美方的上诉请求,在世贸规则部分条款的法律解释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2012年3月13日,美欧日提出磋商请求将我稀土等三种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当年6月27日,美欧日就诉中国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案正式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2014年3月26日,世贸组织公布了美欧日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一审”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这位负责人表示,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报告与专家组报告将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后,成为生效裁决。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规则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这位负责人指出,出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并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综合管理。这也是对保持全球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中方认为,世贸组织既强调贸易自由,也尊重自然资源主权,并允许成员采取必要手段实现资源保护目标。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强对资源类产品的管理,促进资源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