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10月11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报告,钦州永盛经多次追讨仍未收到广州博材所欠其相关货物或款项。
资料显示,今年1月5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签订销售21.54万吨煤炭合同,合同金额1.21亿元。1月15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东莞市正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货权转移及结算单。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后,由钦州永盛开出21.55万吨的印尼煤货权给广州博材,广州博材在收到货权转移通知书后1个月内提完货物(钦州永盛于1月15日已签发货权转移单)并必须按实际提货的数量,全额结算付清款项,发票已开具。之后,在货权转移及结算单手续办理后,该批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广州博材。而合同期内钦州永盛多次催促广州博材回款,但该公司迟迟未予回款。
据桂东电力公告,钦州永盛此后向广州博材发出《函告》要求该公司在9月30日前必须支付1.19亿元款项。广州博材复函,承认已卖掉钦州永盛21.54万吨煤,并承诺以广州博材的债权抵还钦州永盛部分货款,不足部分承诺于2014年9月30日前用同质等值的煤炭或现金全部归还钦州永盛。
然而,广州博材并未履行前述承诺。桂东电力表示,目前,广州博材的承诺时限已过,钦州永盛经多次向其追讨但未收到上述相关货物或款项。公司及钦州永盛将积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进行追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因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在较大的贸易预付账款及存货,桂东电力2013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而广州博材所欠公司1.21亿款项便位列应收账款首位。
令人担忧的是,经钦州永盛调查核实,广州博材目前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而除1.21亿元应收账款外,钦州永盛尚有预付广州博材购货款余额6480.5万元,目前对方尚未履行供货义务,存在资金无法回收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到,桂东电力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应收账款项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603.28万元的坏账准备。这与逾亿的应收款相比仍相去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