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四川省环保厅公布《2014年第3季度四川省省管火电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情况》。经审核,10家省管火电厂的15台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合格;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省管电厂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率完成不好,被通报。
10月10日,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3季度四川省省管火电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等10家省管火电厂的15台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将对考核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核发合格标志。
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33#、34#机组,四川华电黄桷庄发电有限公司21#、22#机组,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12#机组停机,不具备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条件。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第3季度,各省管火电厂加强了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但有的电厂仍存在着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公布内容完整性较差、监测内容中“执行排放标准”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监测数据公布不完整,自行监测完成率及监测结果公布率偏低;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自行监测数据公布不完整;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未及时填报停产情况等,影响了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数据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