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11月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的通知》,提出增加新疆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00万千瓦。
《通知》指出,这次增加新疆光伏发电年度规模目的在于,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1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规模中,新疆自治区增加70万千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增加30万千瓦。此次新增规模专项用于南疆地区光伏发电建设。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抓紧配套电网建设,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接网和运行服务,保障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投入运行。
据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人士介绍,此次新疆增加的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涉及南疆4个地区,分别是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这些区域煤炭储量较少、电力供应不足,但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光伏的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