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地施策”关闭。在万源、开江实行“抱团互助”法,由煤矿企业协商消化关闭名单,在宣汉、大竹等4个县(市、区)采取“排序打分法”排位确定关闭名单,矿井数量减少89个,矿企数量减少106家。二是“多方补助”解困。在加大向上争取的基础上,由财政对6万吨、6万吨以上的煤矿分别给予100万元、120万元补偿;县级财政按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2倍标准补偿,保留矿井按15万元/万吨进行互助。三是“六化标准”整治。以企业规模化、采掘机械化、管理信息化、生产标准化、矿区园林化、生活设施公寓化标准,推进煤矿企业技术改造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全市综合验收合格煤矿数量已达36个,平均单井规模较重组前提高11万吨,年生产能力超45万吨企业达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