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三项与光伏建设相关的文件,公布了30个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要求各地进一步督促协调有关各方做好光伏发电接网及并网运行工作,在明年5月底前形成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
三个具体文件分别是《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中,国家能源局表示,在国家能源局已公布的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外,增加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共30个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通知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示范区政府制定支持光伏应用的配套政策措施。
在《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国家能源局要求,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发展目标展望到2030年,要求在明年5月底前形成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明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送审稿。
在《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国家能源局要求,电网企业要及时做好项目并网前的准备工作,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力争使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