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号令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1月8日起施行。《办法》分为对碳排放权的配额、交易主体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对于违规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了其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从内容上看,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为框架性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体系。而具体的操作细则,则有待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在2014年底发布全国碳市场管理办法后,2015年为准备阶段,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全国碳市场拟于2016-2020年间全面启动实施和完善。
水泥行业也是碳排放大户,co2排放占全社会总排放18%左右,在全国工业行业废气排放总量中,位于火力发电业和冶金工业之后列第三位。碳排放权交易已经摆到了每个水泥企业的面前,参与碳交易,积极进行碳减排,是水泥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