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近日正式实施,按照国家批复,深圳在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南方电网董事长赵建国表示,必须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全力配合国家深入改革。
南方电网2013年已提出改革意见
南方电网表示,公司一直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推进国家电力体制等各项改革。中央提出全面深化电力改革以来,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赵建国多次表示:“南方电网公司是中国电力改革的试验田,肩负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责任和使命,必须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全力配合国家深入改革。”
按照国家电价改革部署,南方电网公司在2013年初就向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提出以深圳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通过细致分析、周密研究,提出了电网投资监管、成本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建议,并认真配合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做好第一个监管周期定价参数核定。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圳率先实行基于有效资产的独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试点方案印发后,南方电网公司积极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加强宣贯,确保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5年顺利实施。
改革关键:按国际通行方法监管电网收入
深圳作为全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其意义在于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在新的价格机制下,电网企业盈利由现行“购销价差”模式改为“成本加收益”模式,准许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核定。这对于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都具有重大意义。
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意义深远。
深圳的改革试点将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推动我国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为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稳定的价格机制支持,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新的输配电价监管模式将促使我们电网企业更加重视内部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成本约束,提高服务水平,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圳电改条件得天独厚
屏蔽此推广内容在本次电改试点开始前,深圳已经积累了不少电改相关的改革成果。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等方面就已进行了改革,包括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立电价体系。
体制方面,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安排,深圳供电局变更为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深圳供电局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前正大力创建“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水平供电企业,各方面条件比较好,具有电价改革的体制条件。
此外,深圳市和南方电网都十分支持改革。深圳市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改革意识深入人心,政府具有改革的经验和决心。南方电网也是因应电力体制改革而诞生。一直以来,深圳市和南方电网公司都对包括输配电价等方面的改革试点给予了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