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等21人联名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规模化发展,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外交部网站去年11月发布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显示,中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20%左右。
对此,贺禹委员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此测算,届时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要达到12亿吨标煤左右。在考虑最大发展潜力的情况下,到2030年,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将分别达到5亿、4亿、3亿和0.2亿千瓦,折合标煤8.7亿吨,剩余3.3亿吨的缺口则需要由核电来填补。
“由此测算,核电装机规模需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国家应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核电规模化发展。”他说。
21位委员的联合提案认为,我国核电已经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能已达10到12台套/年,工程建设能力可以满足30到50台机组同时建设。此外,近10年来各核电企业持续培养了大批人才,同时,核燃料供应保障充分。
“近几年来没有新的核电项目开工,我国核电进入了‘断档期’导致装备制造产能放空。”贺禹说。
目前,我国的核电站均建设在沿海地区,1.5亿至2亿千瓦的核电装机应如何优化布局?贺禹表示,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截至2014年底,全球超过一半(57.9%)的在运核电机组位于内陆地区。美国、法国、俄罗斯内陆核电比例均高于60%,安全性已得到充分验证。
“我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一些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贺禹委员建议,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