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明,目前我国重要输电通道整体运行平稳,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电力设施保护等环节仍存诸多隐患。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跨区跨省重要输电通道整体运行平稳,为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报告》披露了重要输电通道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电力设施保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建议,进一步夯实了重要输电通道和送受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基础。
电网复杂性脆弱性增加、运行风险加大,运维管理亟待加强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全国共有跨区跨省重要输电通道186条,其中直流输电线路23条,交流输电线路163条,线路长度合计53987.59千米。
此次专项监管,重点对锦苏、复奉、宾金、伊穆、牛从、柴拉、天中等16条重要输电通道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对四川进行了驻点监管。
从现场督查情况看,近年来有关电力企业积极开展重要输电通道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运行安全管理,提升输电通道防灾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较好地保证了重要输电通道的安全平稳运行。
近3年,我国重要输电通道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累计发生涉及重要输电通道的电力安全事件23起,发生故障停运261次。
《报告》分析指出,目前我国电网复杂性和脆弱性增加,运行风险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电网运行管理技术难度和安全风险明显加大。随着重要输电通道建设投运,电网互联规模不断加大,网内电气联系更加紧密,电磁暂态与机电暂态问题交织,交流网络与直流系统耦合,多种稳定约束并存,大电网的安全稳定问题越来越突出。
二是大容量重要输电通道突发故障会对两端电网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压力。一些受端电网本地装机少,电力平衡依赖外来电力程度较深,若主要输电通道同时或相继突发故障,供需平衡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导致大面积限电,同时可能导致部分地区电压大幅下降,必要时只能靠安控切负荷或通过紧急拉限电保持系统稳定。送端电网在主要输电通道突发故障后,为防止大范围潮流转移,必要时需采取紧急切机措施保持系统稳定。
三是重要直流输电通道故障与交流电网故障相互影响,加剧安全风险。在大容量直流输电通道失去后,安控装置动作不正确,切机切负荷不到位,可能引发交流电网失稳;直流落点近区交流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多回直流同时换相失败,直流换相失败同时又引起交流系统有功、无功和电压瞬间大幅度波动,对交流系统动态无功电压支撑能力提出挑战。
四是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容量较大,都配置了大量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涉及的厂站多,对系统方式影响大,送受端电网对装设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依赖性极高。
对于上述风险,《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电力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全过程管控机制,不断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管理,加强基建、技改、检修等作业风险管理,加强厂网沟通协调,及时消除涉网安全隐患。
《报告》同时披露了重要输电通道运行维护管理存在的诸多不足,具体包括:运维安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输电通道运维监控技术措施不完善、二次系统存在薄弱环节、接地极运维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厂网交界面设备管理缺乏协调等。
对此,《报告》指出,应进一步提升运维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修订运行规程、管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二次系统安全管理,杜绝因二次系统拒动、误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设备质量及施工、调试遗留问题给输电通道安全运行留下隐患
随着电网快速发展,系统电压等级、设备输变电容量等不断增高,给电力设备设计制造带来极大挑战。目前,重要输电通道的部分设备制造、安装存在缺陷,给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留下隐患。
《报告》指出,不同厂家设备的研制开发、自主设计、材料供应和制造等环节存在差距,直接导致部分主要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甚至是家族性缺陷,部分设备的监造、试验等把关不严,导致部分质量存在瑕疵或是型号不匹配的设备流入运行环节,威胁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
对此,《报告》建议,在输电通道建设阶段,要合理配置选用主要设备,严把入网设备质量关。对于在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调查以及隐患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设备和技术,要谨慎选用。
专项监管督查还发现,少数重要输电通道基建施工存在遗留问题,部分直流“孤岛”运行相关试验工作尚未开展,影响了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
《报告》建议,强化重要输电通道的基建和调试管理。电力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控制和验收制度,对于投运后可能出现的各种运行工况,要严格做好相关调试工作。
此外,《报告》还强调,要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建设规划,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重要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应与能源规划、电力系统规划统筹考虑,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与此同时,要加强区域、省内主干网架和重要输电通道的建设,通过不断补强电网主网架,逐步提升电网抵御大扰动的能力,降低对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二次系统的依赖。
电力设施保护力度、重要输电通道应急处置能力仍待提升
《报告》指出,一些地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影响了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此外,外力破坏对重要输电通道造成影响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据悉,近3年,我国重要输电通道累计发生故障停运261次。经统计,雷击、大风、冰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故障停运有99次,占比38%;山火、外力破坏引发的故障停运有62次,占比24%。
对此问题,《报告》建议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隐患排查治理。
保证重要输电通道和送受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意义重大,但从专项监管督查情况看,目前,重要输电通道应急管理仍存在跨区输电通道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不到位;多方联合演练及演练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
《报告》认为,应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注意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及评估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此外,《报告》还强调,要大力推进保障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的关键技术研究,解决高海拨地区输电通道设计运维经验不足、直流输电通道控制系统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