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重镇唐山9月再迎限产政策。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唐山市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9月10日0时至9月24日24时,对区域内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行停产停业。
具体来说,钢铁企业未完成治理的,烧结机减少排放污染物50%,完成的可正常生产;焦化企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出焦时间全部延长到48小时,完成的可正常生产;电力企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减少排放污染物50%,完成的可正常生产。
《通知》还明确,完成煤气发生炉整治任务的轧钢企业可正常生产,但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完成煤气发生炉整治任务的轧钢企业,停止排放污染物。
当地市场人士反映,目前唐山地区主流的调坯轧材企业,煤气发生炉基本都改造完毕,未达标的企业很少。“与前几次限产相比,9月的限产对调坯轧材企业来说相当于毛毛雨,不会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