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扎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 8:26:10 |
1月1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出席会议并讲话。谢旭人指出,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大力推动财政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大规模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带来的严峻挑战,狠抓收支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增长11.7%。财政赤字在人大批准的预算之内。 谢旭人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遏制经济增速下滑势头,2009年,财政部门着力扩大投资需求,大幅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重点用于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企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扩大内需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改进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有效使用。各地也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政府投资。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较好保障了地方政府对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直接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缓解了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也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为长期发展夯实了基础。 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出台了政策力度大、群众受惠面广的促进家电、汽车、节能产品消费等措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预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200万台,拉动消费超过1500亿元;汽车销售达1300万辆,增长38.5%。 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对住房转让环节暂定减免一年营业税。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执行2008年已实施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预计2009年实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共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5000亿元左右,有力地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刺激居民消费。 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三江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规划,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比例,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化解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增加对民族地区、粮食主产区和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的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运用贴息和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扶持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建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并向农村倾斜,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实施金太阳工程,在北京等十三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范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作用,推动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谢旭人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经济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制定实施财政政策、开展财政工作时,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五是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高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财政部党组成员,部内各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长、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中央部门及企事业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特邀部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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