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 8:14:56 |
去年掀起一阵喧嚣的力拓间谍案在侦查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有了新进展。1月11日下午,力拓声明称,有关机构对“力拓胡士泰案”的调查已经结束并移交给了检察机构。这距离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2009年7月5日被拘已超过180天。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属于法律正常的程序,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材料充分的话,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讼。而钢铁业分析人士认为,力拓案表明了中方认为在铁矿石交易中,力拓使用了不正当手段,然而着对铁矿石谈判的影响已经在拘留和批捕时释放了,对2010年的谈判影响不会很大。 力拓不予评论 检方或将两个月后提起公诉 铁矿石部门执行总裁SamWalsh在声明中表示“案件的移交是根据中国法律的程序而进行的下一个阶段,在此时力拓不适宜发表任何评论,而只能重申希望案件能以透明的方式迅速得到处理”。 去年7月5日,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集团驻华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四天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8月11日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按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申请延期,昨日将是公安部门对力拓集团胡士泰等四名涉案人员的侦查的最后一天,侦查之后案件将转入起诉和判决阶段。 “按照一般程序,案宗由公安机关交给检查院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提起公诉,如果符合条件就将提起公诉,不符合的话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据王志斌介绍,检查机关一般会在两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案情复杂或者退回侦查就说不准了。 目前,检查机关将以何种罪名起诉力拓四名涉案的员工仍没有披露。不过王志斌认为,窃取国家秘密与侵犯商业机密的区别主要是被窃取的信息定性问题。国家机密是个很抽象的概念,一般来讲,重大核心技术类、或者还没有公布的国家规划类信息,比较容易涉及到国家机密。 对铁矿石谈判冲击已释放 矿石进口量再创新高 目前,随着铁矿石谈判的进行,铁矿石进口量再创新高。据海关最新统计数据,12月我国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6216万吨,环比增长21.7%,而比上年同期则增长超过了八成。2009年我国全年累计进口铁矿石62,778万吨,同比增加41.6%。 造成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去年以来钢铁产业的快速发展。而另外12月份的进口量高涨,部分是因为年底无论是钢厂、机构,都对2010年的铁矿石谈判都给出了涨价的预期,所以在有充裕资金的情况下,可能会大量采购铁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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