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编制的《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近日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20%,尾矿新增贮存量增幅逐年降低,已实现安全闭库的尾矿库50%完成复垦。
根据规划,铁矿尾矿的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尾矿的综合利用、黄金尾矿的综合利用被列入尾矿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规划强调,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尾矿综合利用支持力度;推动将符合标准的、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的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同时,对于尾矿综合利用效率高的企业或项目在资源配置和土地使用等方面将给予适当的鼓励。对于新建矿山企业,其尾矿的综合利用率应大于20%。有关部门将出台尾矿库闭库后的复垦强制性措施,研究出台对于新建尾矿库征用土地更严格的限制措施,和对消纳尾矿后腾空土地及复垦后所增加土地资源的优惠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