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5 8:44:18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在此背景下,作为兼并重组“重头戏”的钢铁行业,有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已是箭在弦上。据悉,相关意见将对钢企并购之后的财税、劳务关系等难点问题进行规范。 中国钢铁产业规模很大,但企业集中度不高,这一直是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中钢协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粗钢生产企业的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五的钢企只占全国钢产量的不到30%。 这种格局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也是中方在铁矿石谈判中无法获得议价权的重要因素。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说,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进口铁矿石危机、钢铁产品出口不畅等的影响下,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 为改变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的格局,《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为此,2009年以来,钢铁产业并购的步伐不断加快,如:首钢集团重组水钢、贵阳特钢、长治钢铁,宝钢重组宁波钢铁,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等也加大了对行业的整合力度。 今年2月5日举行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10年理事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透露,工信部制定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下发。工信部将加快钢铁行业重组,钢铁产业要“鼓励发展3至5家大钢企。” 虽然兼并重组的步伐没有停歇,但不少钢企老总认为,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市场化钢企并购,更堪忧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还为钢企跨区域重组设置障碍。 6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地区间可签订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分析人士认为,上述论述非常具有针对性,可以预见,今后钢铁企业在跨区域重组方面的阻力将大为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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