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财政厅、人社厅等7个政府部门主办的“辽宁2012创办小企业服务年活动”15日在铁岭市正式启动,同日,辽宁省政府出台文件,提出一系列颇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
按照这项新出台的政策,辽宁省省本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由上一年的4800万元猛增到1亿元、省本级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省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对各市建立的创业种子基金额度按10%比例进行补贴、省财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专项资金……
此外,辽宁省还在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切实减轻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改善和加强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表示,辽宁省此次出台的扶持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既有对国家出台的政策的具体落实,也有辽宁独特或额外的支持,含金量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
李秀林说,除了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以外,辽宁省还将建立定点联系帮扶制度,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都选取一定数量的小微型企业作为定点联系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辽宁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部门还将组织监督检查组,对辽宁各地落实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介绍,民营经济目前已占到老工业基地辽宁省经济总量的六成以上。截至2011年底,辽宁省有民营企业183.28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占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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