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对比《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对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进行解读。
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升●独立焦企减至40户左右,打造4个千万吨级焦化园区
山西省现有焦化企业202户,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150户左右。第一,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数量从160户左右减少到40户左右,独立常规机焦企业户均产能从70万吨提高到300万吨”,比《指导意见》中的企业数量减少了20户,户均产能提高了100万吨。
第二,明确提出了要发展4个千万吨级的焦化产业园区,孝义市、介休市、河津市、洪洞县是焦化产能居于全省前列的县市,这四个县市的条件较好,具备打造千万吨级的焦化产业园区基础。
第三,特大型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潞安矿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炭集团现在已经有一定规模的焦化产能,他们提出的打造千万吨级特大型焦化企业具备较高的可行性;另外全省有10户企业的焦化产能已经超过400万吨,或达成了相应产能规模的整合意向,所以将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的数量从《指导意见》中的2户增加到了现在的3户,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从5户增加到了现在的10户,同时提出了全省前15位焦化企业的产能要占到全省动态控制产能的70%以上的目标。
打造煤化工发展新平台●发展8种化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形成分工合作,专业化发展格局
省内专家认为,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化产加工平台在产业链延伸上要有所区分、有所侧重,不能全都上一个产品的深加工,同时也要避免一家企业什么产品链都要做,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把焦化所有化产品全部进行深加工的。对于初加工生产出来的甲醇、精苯、煤焦油的各组分,在企业之间要进行二次互换分工后再集中加工,各自做大做好自己的产品链。
考虑到化产深加工项目投资大的实际情况,需要利用好省内现有的大型化产加工装置,提出了以山焦、潞安、路鑫、三维、天脊、侨友、宏特、阳光、永东等核心企业为基础分别发展烯烃、合成油、聚甲醛、清洁燃料、苯精制精细化工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煤焦油精细化工中间体和精细化工原料、新型碳材料、特种炭黑等8种类型化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形成分工合作,专业化发展格局,打造煤化工发展新平台。
化产精深加工形成规模●焦化副产品充分二次加工,销售收入超过600亿元
山西省焦化行业化产品加工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工装置小和散。每户焦化企业都建有化产回收装置,户户都不大,不能集中加工;二是化产加工选择不经济。以煤气来说,行业准入要求煤气必须利用,省内不少焦化企业在过去申报准入的时候由于要求煤气必须利用,因此不得不直接用来发电或者干脆白送给周边需要煤气的单位,这样做经济效益很差;三是化产品加工深度不够。现在只是实现了初级加工,粗苯、煤焦油回收后大部分直接卖给了省内外的加工厂,去年1吨苯大概能卖8000块钱左右,如果利用这1吨苯进行深加工,能制成1.2吨尼龙6切片,每吨尼龙6能卖到2.5万元,相当于1吨苯经过加工卖到了3万元钱。
化产品每多深加工一次,都能带来几倍至十几倍的经济效益,焦化企业要想求得发展,要想再创辉煌,就必须延伸对化产品的深加工。山西省选出了一些市场容量广阔、经济效益较好、适合我省发展的深加工方向,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在2015年实现对焦化副产品的充分二次加工,个别产品取得技术突破实现三次加工,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的目标。
装备水平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大型化焦炉焦炭产能翻一番,污染物排放下降30%
装备水平的提高包括淘汰落后相对提高和建设大型焦炉绝对提高两个方面。焦炉大型化一方面能提高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山西省提出了在2015年底前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既淘汰全部达不到准入标准的4.3米以下(含4.3米)的焦炉。全省6米以上和5.5米捣固焦炉焦炭产能达到5600万吨,即在2011年底的基础上翻一番。
根据省内现行环保政策,焦化企业污水必须是零排放,独立焦化企业配套干熄焦后,水难以平衡,污水的处理问题制约了独立焦化企业干熄焦装置的应用。在大型焦化园区,可以由多家企业共建污水集中处理装置,独立焦化企业也就具备了配套干熄焦装置的条件。干熄焦可以吨焦节约50千克左右标准煤,据此,提出了“十二五”末全省炼焦工序吨焦能耗由现在的16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120千克标准煤以下。由于淘汰落后和焦炉的大型化,污染物排放将绝对和相对减少,为此提出了全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相对“十一五”末下降30%的目标。
兼并重组三种示范模式
(一)县域示范模式
选择介休市作为焦化行业区域性兼并重组试点,重点解决县级政府在推动区域性兼并重组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探索县级政府推动区域性兼并重组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行业县域兼并重组示范模式。
(二)园区示范模式
选择孝义市梧桐焦化工业园为试点,重点解决园区内不同企业之间化产集中加工同步推进、续建焦化项目与已建装置衔接的问题,探索园区内企业问物流、污水集中处理、化产品集中加工等资源共享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行业园区兼并重组示范模式。
(三)企业示范模式
选取煤焦化联合、钢焦联合、煤焦联合、焦与化联合、焦与焦联合重组关小上大及股份制方式等六类焦化企业兼并重组示范模式,以期通过这些模式,探索有实力的企业整合周边焦化企业,建设各类集中加工和处理平台,形成完整的煤焦化产业链;探索有实力的钢铁企业、煤炭企业与焦化企业间进行联合重组的实际操作模式;探索整合已准入4.3米焦炉企业的方法,研究相关的补偿标准;探索在焦化企业整合中采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等等,探索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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