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经济时报》31日报道:越南财政部5月30日颁布了《关于调整焦炭和半焦炭优惠进口税率的89/2012/TT-BTC号通知》。根据通知,对于煤炭(税则号为27040010)和褐煤或泥煤(税则号27040020)炼成的焦炭和二级焦炭,进口税将从现行的0%提高到3%。新税率将从2012年7月1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