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工信部公布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其中,钢铁行业淘汰2012年第一批炼钢落后产能企业22家,累计产能769.4万吨;淘汰2012年第一批炼铁落后产能企业27家,累计产能1045.6万吨。
根据公告,9月底前,湖北省、河南省、内蒙古、江西省将关停落后炼钢产能257.8万吨、110万吨、80万吨、50万吨,关停产能总数分别位居全国前四位;辽宁省、河南省、江西省、山东省将关停落后炼铁产能186万吨、160万吨、154万吨、150万吨,关停产能总数分别位居全国前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