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榆林市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市工业出现全面下滑迹象,给榆林以能源输出为主的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煤炭等工业产品销售不畅,价格持续下跌,煤炭价格开始理性回归。为此,榆林市政府在8月20日出台《榆林市促销增产稳市场工作实施意见》,从减负、奖励、贴息、扩需、促销等5个方面,制定10项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工业品销售,以带动工业生产稳步增长。
一是编制《榆林市重点企业名录和主要工业产品促销目录》;引导社会事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物资优先使用本市产品;鼓励全市采暖期使用兰炭替代无烟煤供暖燃料。二是从9月份开始对铁合金、电石、金属镁、水泥、玻璃等行业的用电补贴奖励额度提高到0.05元每度,电网企业暂缓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有关规定。三是从8月份起,暂时免收煤炭行业每吨15元的价调基金。四是对通过省内高速公路的运煤车辆8、9两月减半征收过路费。五是对包西铁路复线神木至关中段运煤费8、9两月减半。六是对全市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销售收入在去年同期基数的基础上,销售税金同步增长,增幅在10%—20%的企业奖励10万元、20%—30%的奖励 20万元、30%以上的奖励30万元。七是对全市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按照企业2012年以来新发生的实际贷款额,以人民银行当前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八是对本年度新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九是以企业技术改造为抓手,大力促进项目建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十是加大促销宣传力度,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促销原则,举办以煤炭为主,兼顾其他工业产品的促销展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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