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公布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条件》提出的生产规模标准是,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根据《规范条件》,钢铁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