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方面获悉,《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第五次会议通过,这意味着山西焦化兼并重组进入了提速阶段。
《方案》要求推进山西省焦化企业完成实质性重组。根据要求,通过资产重组途径取得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企业(独立焦化主体企业、煤焦联合主体企业),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被兼并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被兼并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限期关停淘汰。
《方案》同时要求推进被兼并重组企业限期重组。凡目前尚未签订资产重组或产能置换协议的被兼并企业,要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与已明确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或限期保留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
记者还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获悉,该领导组将大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及开工建设,将组织焦化产能交易,促进关小上大,推动焦化产能在全省范围的置换和流动。为加快项目进展,山西省经信委、环保厅、国土厅等相关部门将组织现场办公。
此外,山西还将加快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方案》提出,加大对未通过国家行业准入焦化装置、已被置换产能焦化装置以及未按要求完成兼并重组焦化企业的淘汰力度。据了解,到2015年,山西省将淘汰焦炭落后产能4000万吨以上,同时总产能不再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