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是钢铁工业高炉冶炼生铁的主要原料,锦州口岸进口量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不合格检出率也大幅上升,2006年至2012年锦州检疫局共检验出不合格进口铁矿78批,重量222.70万吨,涉及货值19318.7万美元。不合格项目有全铁含量、粒度、硫、磷、氧化铝、二氧化硅和全水分,有时同一批铁矿出现多个项目不合格情况。
针对锦州口岸进口铁矿质量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建立供应商注册制度和质量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议国家局制定供应商注册制度,对国外供货商从生产、加工、运输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力进行审核评价,确定其质量诚信等级,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动态监管措施。
二是完善铁矿检验标准和评判体系。劣质铁矿影响钢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设备,同时增加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加剧环境污染。建议应用铁矿石安全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综合研究,尽快出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总铁含量及有害杂质等重要指标实施强制性规定,限制或禁止劣质铁矿进口。
三是加强进口铁矿信息交流与共享。建议国家局尽快建立进口铁矿信息平台,实现对铁矿质量情况的收集、跟踪分析,对国外供货商诚信状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各口岸相关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为进口商选购进口铁矿提供质量信息,为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工作提供参考,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
四是加强中外检验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大多没有标注检验标准和方法,致使我国检验检疫部门无法从技术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因此有必要就此问题加强交流和沟通,对双方检验结果的差异进行详细分析和研讨,以便制定出缩小差异的措施。
五是进一步规范贸易合同条款。当前进口铁矿的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评定主要依据合同进行,因此合同条款的规范与否至关重要。如果签订的是固定价格或未约定品质调价条款,那么即使品位降低也无从议赔。所以建议进口商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合同或信用证上详细规定检验和价格调整条款,特别是对风险程度较高的铁矿,应避免全额付款,以便留下议赔余地,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