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12月29日晚间公告,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受7号空分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影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向公司供应气体义务,影响公司部分产品产 量减少,消耗升高,经过协商,双方于2014年12月28日签署《赔偿协议》,由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向公司赔偿共计12,800万元。
双方约定,2014年12月底前,比欧西公司向公司支付赔偿金6,000万元;2015年6月底前支付剩余赔偿金6,800万元。
本次赔偿事项2014年所获赔偿金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