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外贸稳增长再添“红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业内分析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选择此时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性很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其中,为更好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信用差的企业从严审核。三是采取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退税申报便利。四是合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血管支架、电动自行车、喷涂机器人等产品退税率,对生产过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钢类产品取消退税。通过有扶有控,促进外贸结构优化。
对于2014年的外贸形势,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在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14年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同比增长5.7%,如剔除去年异常贸易基数因素影响,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速为6.3%,出口增速为8.5%,预计全年出口同口径增长有望实现7.5%的预期增长目标。同时,就外贸整体情况而言,外贸增速仍高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国际市场份额稳中有升,有望继续保持全球第一贸易大国、出口大国地位;中西部地区出口增量20年来首次超过东部;一般贸易20年来首次出口占比过半等亮点频现。
同时,张骥指出,2015年我国外贸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国际需求看,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深度调整期,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外需增长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从国内发展看,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从企业竞争力看,低成本优势正在减弱,要素价格持续上涨,传统比较优势弱化。从贸易自由化看,贸易摩擦加剧,我国已连续19年成为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从地缘政治看,一些地区局势动荡加剧,进一步增加国际贸易风险和不确定性。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学智亦向媒体解读称,“选择在这个时点出台这一政策很有意义”,从目前已公布的前11个月外贸数据来看,离年初制定的目标差距较大。从宏观层面来看,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此时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性很强。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外贸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面临诸多挑战,但仍具有竞争优势,外贸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2015年外贸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突出创新驱动,巩固传统优势,稳定劳动密集型出口,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张骥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