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列明被关闭或改造的小煤矿名单。
2015年,山东省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其中济南市6处、淄博市4处、枣庄市7处、烟台市1处、泰安市9处、莱芜市2处、临沂市5处以及临沂矿业集团1处。以上35处小煤矿,必须于2015年年底前全部关闭到位。
改造升级小煤矿21处,其中济南市2处、淄博市3处、烟台市2处、潍坊市1处、泰安市7处、莱芜市3处、临沂市2处以及临沂矿业集团1处。以上21处小煤矿,必须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机械化改造或扩能改造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将予以关闭。
《意见》指出,对在2015年年底前关闭到位的小煤矿,在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以奖代补、先关后奖、逾期不奖”的原则,省财政加大奖补力度,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
据悉,关闭25处小煤矿涉及产能在千万吨左右,改造或升级21处小煤矿,也将在短时间内减少数百万吨产量。2014年,山东省共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88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