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国家在稀土国家储备、稀土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等一系列举动,似乎都预示着未来中国稀土版图的变化,而如何在这个变革时期争取自己的发展机会对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则变得尤为重要。
随着6月30日探矿、采矿“禁令”的到期(从去年3月到2011年6月30日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察、开采登记申请),更多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将为新的采矿权展开游说和争夺,而与央企“结盟”似乎成了地方政府的必要之举。
央企与地方的利益协调仍待化解。
采矿证或重新开闸
“现在的稀土价格绝对是不低了,国家有必要在供应量上进行平抑,至少在国内市场这样做。”3月上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稀土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稀土价格的节节攀升正在促使更多拥有稀土资源的地方进入开采后备队的行列。
为了遏制国内稀土不顾市场需求的盲目开采,从2007年起国家开始对稀土开采总量和各企业的生产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但此政策从实施之日起就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除了遭遇金融危机的2008年,2007年和2009年,中国稀土生产总量都超过计划指标的50%以上。
2010年,被普遍认为是“稀土新政”元年,监管之严也是前所未有,但就生产计划的执行而言,并不尽如人意。
“偷采的现象还是很严重,去年稀土价格一路飙升,很多地方都不顾禁令铤而走险,8.9万吨全国总量指标必超无疑。”赣州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赖兆添对记者表示,2010年南方离子型稀土的总量指标为1.22万吨,但南方五省的开采总量超过了3万吨,甚至可能达到4.5万吨。
稀土价格因素让许多拥有稀土的省份开始热衷资源的开发,与此同时,在南方各省陆续有规模不等的稀土矿藏被发现。
但作为“限产令”的辅助政策,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还提出至2011年6月30日,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察、开采登记申请。
由于探矿、采矿禁令,一些已经发现有稀土矿的省份就不能开发利用,因此,在2011年6月30日“大限”到期之后,国土资源部面临一个是否开闸的问题。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和工信部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广东、湖南、福建、广西等省都在游说管理部门,希望得到新的探矿、采矿权,但6月30日之后是否真的放开,尚是未知数。
“我觉得可能会重新发放一些,数量不好判断。”江西省稀土学会秘书长孟学江认为,新的矿藏的发现需要得到确认,而且不让这些地方组织开发,在经济上也是不公平。
而更多业内人士则表示,今年1月国家在赣州划定稀土国家规划矿区就已经是在给探矿、采矿权的重新分配埋下伏笔。按照规划,11个稀土国家规划矿区全都位于赣州,规划区总面积为2534平方公里。
“以江西赣州为例,近10年来已经不曾发放新的稀土采矿证,部分将到期,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要重新分配,变动在所难免。”上述专家说。
南方稀土版图重划
与轻稀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和四川不同,离子型稀土分布广泛,在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四川等7省都曾发现,目前得到集中开发的主要在江西、广东、福建等省。
据了解,目前南方七省共有104个稀土采矿权证,其中89个在江西,而88个又集中在赣州地区。2004年底,赣州市的88个稀土矿山的采矿权被统一整合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此后,即便有五矿、中铝先后“叩关”,但都难以染指采矿权。
由于握有绝对优势的采矿权,赣州地区在全国乃至全球都被视为稀土重镇,在2010年1.22万吨的离子型稀土总量指标中,赣州独占6成,达到7480吨。
对于周边同样拥有稀土资源的省份来说,赣州的一家独大显得很不合理,尤其是在稀土价格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很多省份都蠢蠢欲动。因此此次游说的省份中就有不少要求先获得探矿权,弄清家底后再谋求采矿权。
“先探明储量,之后就有了筹码,赣州经过多年的开发,储量在全国的比重肯定不如以前了。”孟学江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赣州占全国离子型稀土储量的60%至70%,等到周边省份都开始大力开发时,赣州能否继续做离子型稀土的“老大”就难说了。
事实上,希望获得采矿权的地方政府并非单打独斗,它们已经在遵循国家调控方向,积极谋求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以期获得更重的筹码。
在两会开幕前的3月2日,广东省河源市与五矿集团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先勘察后再开采,五矿集团由此被认为终于获得了期盼已久的采矿资格,此前其在江西运作多年,依然没能获得当地的采矿权。
与此同时,中铝、包钢稀土、厦门钨业都在积极与相关省份接洽,未来大型国有企业主导的稀土行业兼并重组势在必行,届时可能形成以省为单位的多个离子型稀土中心。
“江西赣州不再谋求采矿证的数量扩张,但会扩大单位面积。”赣州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赖兆添对于周边省份的竞争并不担忧,他认为,只要监管得力,其他地方正规的开发是好事,至少可以减少偷采的现象,至于赣州自身,88个采矿权证可能会进一步压缩。
利益调节
随着央企进入地方稀土矿山的趋势越来越明朗,如何协调央企利益与地方利益也开始更多地被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地方政府对央企的进驻心存矛盾,既希望得到其支持,又害怕其与地方谋发展的目标不一致,而更多的专家学者则希望借助行政以外的经济手段来协调这种潜在的矛盾。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提高稀土资源税税率的提案》。该提案建议用增加资源税的方式从源头上提升稀土资源的价值,并利用资源税的转移支付治理当地环境和改善民众生活。
孟学江认为,开征稀土资源税只是时间问题,但怎么收怎么用还没有明确,如果能将税收的一部分返还给当地,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将是一大利好。
“矿山开发的地域性很强,如果不能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于央企在当地运作也是不利的,不能让当地老百姓付出了代价,又不让其受益。”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汤建人对记者表示,资源税还能有效地将资源的高利润转移为国家财富,可以减少资本炒作,让企业活动回归正常。
而在具体的征收措施上,即使在业内也存在分歧,一部分人倾向于借鉴目前稀土环境保护费用的征收办法,即从矿量计征,以赣州为例,根据不同的元素开采特性,标准是每吨收1元至4元。但另一些人则主张用从价计征的方式应对稀土不断上涨的价格,抑制行业暴利,保障国家利益。
不过,无论怎么征收,按比例返还给地方被普遍认为是必要之举。汤建人对记者表示,他的调研表明,老百姓“靠山吃山”的观念根深蒂固,全国都在谋发展,理应让稀土资源地的民众享受到经济实惠,“央企除了对国家负责,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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