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3月21日透露,赣州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矿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的作用,全面开展稀土整治工作,关闭和依法处罚非法矿点。为进一步管好资源,赣州市将建立执法队伍,组织、督促和维护好辖区内的矿业秩序,做到“四个坚决取缔和打击”,即坚决取缔和打击稀土无证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超越采矿权证范围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在禁采区保护区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池浸和未经批准的堆浸工艺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