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4月20日电中国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明确个税扣除额将由此前的每月2,000元人民币提升至3,000元;同时缩减税收级距,由以前的九级减至七级,并调整相应的税率。
根据草案,拟取消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中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具有无法转嫁的特点,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
以下为此次个税调整的有关问答。
个税调整後谁将受益?
中国一直强调扩大内需以拉动经济增长,而在应对通胀正成为一场持久战的当下,减轻居民直接税负就意味着增加收入,因此个税改革在改善贫富差距,调整收入分配以应对通胀都具有现实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工薪收入者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
中国财政部长谢旭人称,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每月3,000元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财政部财科所教授孙钢则指出,关注整个税率表的调整应该比提高起征点更有意义.级距缩小级差拉大意味着税率表下方的人纳税额会因此减少,会减轻税负,而这部分人群是个税交纳群体中比例最大的,也更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根据草案,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2,000元扩大为1,500元-4,500元。
在扣除3,000元免征额後,如果收入1,500元以下,将适用5%的税率.表明扣除各项保险後的月收入4,500元的职工,将适用5%的税率,月缴纳75元的税。
而按照目前的个税法规定,扣除保险後如果月收入4,500元,将适用15%的税率,每月将缴纳个税250元.新的方案将减少税收175元。
个税调整对国家税收影响?
中国于1980年开始徵收个人所得税,最初800元/月的免征额一直持续了20多年,直到2006年1月才提高至1,600元,之後又在2008年3月将免征额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
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个税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
中国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16.4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由于个税目前在中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并不大,且此次调整税率及级距後,个税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调节并没有减少,因此未必会导致个税收入的大幅下降。
财政部预算报告就称,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5,200亿元,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5%。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此前曾表示,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如果由2,000调整为3,000元,纳税人口将减少到税基人口的12%,也就是减少4,800万人.但如果提高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据谢旭人介绍,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00亿元,其中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
现行个税仍有哪些缺陷?
尽管中国个税改革此次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但相较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中提到的个税改革方向,即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目标,仍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一位不具名的财税官员指出,此次累进税率级距由原来的九级减为七级,不仅有助于简化税率,同时也为将来进一步缩减级距预留空间。
中国自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30年来,一直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徵收、各个清缴"。与综合税制模式相比,分类征税模式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前局长杨崇春此前曾撰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主要包括:应税项目按分类征税,没有将各项所得收入综合徵收,难以体现合理负担;按个人徵收,没有考虑家庭实际负担能力,采用一个扣除额,供养人口多的负担重,供养人口少的负担轻。
而个人所得税徵收管理上的问题则包括:未建立全面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信息不完善,没有全国统一的个税管理系统,无法进行纳税稽核等。
在一些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采取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相应的分类,还采用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以家庭为主体徵收个人所得税早就是国际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