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资委明确了“中央企业是其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标志着监管部门开始规范对4万亿庞大央企海外资产的监管,问责制的实施,或将使有色央企海外投资将更趋谨慎。
近年央企海外亏损问题频传,如中航油燃油套期保值巨亏5.5亿美元、去年中铁建在沙特项目预亏41亿元等。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央企加大境外投资,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境外资产风险凸显,央企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国资保值增值的大敌。
受资源限制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资源矿产企业的全球化并购将不断深化。跨境并购,除了会遭遇政治风险、技术风险、资产风险以及环保风险等,央企资产监管方面的漏洞也层出不穷。因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投资损失,因境外资产运营风险意识薄弱而造成的投资失败等事件,屡有发生。
以有色行业为例,中铝海外收购屡次碰壁。溯到2009年2月,中铝继2007年开启海外收购后,继续实施其多金属战略目标,耗资195亿美元与力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因力拓却单方面变卦了,损失不小。
中铝收购秘鲁铜业旗下的特罗莫克铜矿项目,因漫长的项目施工周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以及周围5000多名居民的安置而耗损巨大。前期投资已花费几十亿美元,后续投资还需不断地注入现金流。业界对中铝的屡次外海投资失败、甚至亏损争议不断。
为了加强对央企海外投资的监管,防治国有资产流失,27日,国资委正式颁布《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了央企是其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境外企业管理失控、越权投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存在严重缺陷,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国资委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拍脑袋想出了项目,亏损了谁也不用承担责任。”专家形象的描述了目前央企海外投资亏损的病因。今后,央企成为责任主体,就意味着今后负责人必须要对海外投资失误“买单”。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两份酝酿已久的文件出台,犹如一把利剑直击热情高涨的央企海外投资“软肋”。
虽然国家鼓励有色央企“走出去”,开发海外矿产资源,但是“问责制”必将使得或许有些头脑发热的有色央企冷静下来,采取更谨慎、更规范的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