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8 14:03:00 |
赣州,拥有全球中重稀土的80%。当昔日只能卖出“白菜价”的稀土变得奇货可居时,谁握有矿源,谁就掌握了这个行业的命脉,以及巨大的利润空间。 一场从2000年持续至今的赣州稀土资源大整合,至今已基本告一段落。最终,地方国企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掌控了当地绝大部分矿源,并成为雄踞产业链上游的“资源分配者”。 不过,时至今日,当地仍有众多“非国资”的采矿者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并努力寻求生存空间。虽然已被定义为“非法”,但它们依然无法割舍巨大的利益诱惑。 1.上收“采矿权” 赣州市从2000年就开始着手的稀土资源的整合工作,已被市场证明为“先见之明”。正是由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掌握了赣州境内绝大部分的稀土资源,才使得赣州在这场南方稀土整合中,获得了与五矿、中色、中铝等央企巨无霸谈判的筹码。 7月初,在本报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原赣州市经贸委分管稀土的副主任何昌洪对本报记者介绍说,赣州市对稀土资源的整合工作始于2000年,当时,赣州市下辖2市15县中的8个稀土资源县分别成立了县级稀土公司,这8个县分别是龙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寻乌县、赣县、信丰县、全南县和宁都县。 何昌洪称,这一举动将分散在各处的稀土采矿权证,都收到县稀土公司手中,县稀土公司成为法律形式上的采矿权人。而除了这8个稀土资源县以外,赣州市下属其它县市的稀土矿都被要求关闭,禁止开采。“这是出于保护稀土资源的考虑,把其它县的稀土资源先保护起来,等到日后再开采。” 在这次整合后,上述8个稀土资源县从2000年就开始拥有的88本采矿权证,一直到今天,都是赣州市内仅有的合法采矿权证。之后11年间,赣州再也没有批准过新的采矿权证。 2004年12月,赣州市国资委又牵头成立了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将赣州市下属8个县级稀土公司的采矿权全部注入其中。之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对全市稀土矿山行使采矿权人权利,负责对赣州市内的稀土矿产资源实行统一开采。 7月初,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赣州稀土行业协会会长赖兆添告诉记者,在原矿开采环节,该公司的职责是,每年根据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下达的总量,再结合赣州市稀土分离企业的产能和省报情况,经综合考虑后,向各县级稀土公司下达开采指标,然后再由各县级稀土公司将指标分配到各稀土矿开采企业。 不过,时至今日,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还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赣州市矿产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林宗圣向本报记者解释说,虽然,现在赣州市所有稀土矿“名义上”的采矿权人都是赣州稀土矿业公司,但事实上,它只是一个“开票公司”,相当于一个空壳,除了拥有采矿权证以外,自身并不具有采矿能力。而现在持证进行稀土矿开采的公司,就是在2000年时被上收了采矿权证的那些企业,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实际上是以“劳务承包”的形式,把矿山承包给这些公司开采,这些公司则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处赚取劳务费。 林宗圣还告诉记者,2008年,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曾决定将原有的88本采矿权证合并为48张。而合并的依据是,撤销一部分已经开采完的矿山,并对一些相邻的矿山进行合并。不过,这项工作从2008年就开始实施,到目前还没有完成。 2.“非法”采矿者 不过,7月初,本报记者却在当地碰到了一个游离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之外的稀土矿老板,陈发(化名)。 陈发对本报记者称,他拥有一本采矿权证,并且,这本采矿权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过期,他目前仍然在用这个采矿权证开矿,销售其开采出来的成品。他同时明确表示,他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 但林宗圣对本报记者表示,像陈发这样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存在,赣州市绝对没有还在其它企业手里的采矿权证。陈发向本报记者解释说,像他这样的私人老板,手上拿的采矿权证属于“老证”,从2000以前一直沿 用至今,和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拥有的证不一样。 据其介绍,他现在拥的采矿权证所属地为“赣州市大余县”,并不在前述8个稀土资源县之列。而根据何昌洪的说法,除了8个稀土资源县外,赣州其他县市的稀土资源目前均处于保护状态,不得开采。一位赣州稀土行业协会人士对本报记者称,在大余县开采稀土矿,实属违法行为。 陈发对记者表示,像他这样的私人老板,当地还有很多。虽然老证从2011年开始就不再允许开采稀土,但是赣州各县存在的普遍情况是,只要当地县政府认为稀土矿的开采使它们有利可图,就会支持这些企业继续开采稀土。 而这些私人矿老板,不仅需要获得“采矿许可”,亦需获得原矿销售资质。 一位在赣州从事稀土贸易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控制了整个赣州的稀土矿的销售和管理,赣州市所有稀土矿产品的销售,都必须经赣州稀土矿业公司统一调拨。任何矿山企业和分离冶炼企业,都不得绕开赣州稀土矿业公司私自进行矿产品的购销活动。 而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控制稀土销售的办法,便是在稀土矿区出口处设立了“稀土矿产品监督管理站”。陈发告诉记者,所有的稀土原矿在销售时都要查验有关票据,对没有携带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发出的调拨单和准运证的产品,一律被视为违法、违规,将会遭到重罚。 但对于陈发来说,这并非障碍。据其透露,如果非稀土资源县当地政府支持他们开采稀土矿,就会主动为企业搞定相关的调拨单、准运证和税单,为稀土销售打开方便之门。他坦言,从他的矿山开采出的原矿,没有上述的任何凭证,每次都是由当地县政府帮忙解决。 不过,陈发也有担忧,他的采矿权证现在马上就要到期,之后,采矿证会不会被政府收回,或者能不能补发新证,他现在还不得而知。 资源为王:谁掌控了稀土矿? 赣州方面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并非不大。 从2000年起,在整顿稀土开采秩序过程中,赣州市已经先后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点300多个,并且,打击力度逐年加大。但私开稀土带来的巨大利润,仍使一些矿主继续铤而走险。 “只要做过稀土,就再也不想做其他投资了。”陈发如此向记者描述稀土的利益诱惑。而他个人今年的成绩单是,一座矿山5个月获利1800万元。 陈发告诉记者,他从父亲手中接手现在的矿山,还是一年前的事。3年前,他从学校毕业后被父亲安排在赣州市的一家企业工作。但从去年开始,在国家出手整合稀土资源的背景下,稀土价格持续上涨,赣州的稀土企业也从亏损转为暴利,于是,陈发的父亲急召儿子回来帮忙。 据陈发介绍,稀土氧化物10年前每吨只有几万元,2010年9月也只有13万元,2011年7月的市场价是40万至50万元。 而他现在经营的矿山,是几年前购得,当时的购买价格是每亩几万元,整座矿山的总价也只有几十万。据其介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办理十多种证件,才被允许对矿山进行开采。 以自己的矿山为例,陈发给记者计算了开采稀土矿的利润。一个矿山的开采成本,包括买下地皮、办理各种开采许可证和投入的设备、燃料及人工费,加起来一共是200万左右。把一座山的稀土全部开采出来所需要的时间是4至5个月。如果按照40万元/吨的价钱计算,一座山的全部产品可以卖到2000万,也就是说,5个月获利1800万元。 4.跨省“贸易” 陈发告诉记者,鉴于赣州市非法开采稀土的打击力度逐年加大,本地的非法开采稀土现象今年已有所收敛。但在同样拥有稀土资源的邻近省份福建和广东,非法开采现象却愈演愈烈。 在赣州从事稀土贸易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主要货源便来自福建省的私开矿。 据其透露,7月,他从福建农民手中以30万元/吨的价格买下约10吨原矿,一共花费300万元,估计可加工成9吨稀土氧化物,再以40万元/吨的价格卖出,可收入360万元,这一趟就可赚60万元。 而这些外来非法稀土矿,对于赣州当地100多家稀土分离企业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据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介绍,赣州现在每年原矿的开采配额是1万吨,而现在赣州所有分离厂的分离能力总和已经达到4万吨。如果要保证稀土分离企业的正常运转,从省外获得稀土原矿是唯一的途径。否则,稀土分离企业只能转行或者关停。 赣州市新盛稀土的一位负责人也记者表示,今年,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承诺调配给新盛稀土的原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到位,即使到位,也只够企业生产2个月。 不过,这位人士称,新盛稀土目前并没有购买来自外省的货源,因为,根据今年新出台的规定,从外省购买稀土原矿属于非法,南方各省之间出于保护自身稀土资源的考虑,禁止稀土原矿在跨省之间的自由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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