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冶有色金属宣布,就收购新疆铜矿事项,因该矿场的采矿许可证及新采矿区的勘探许可证,将期限推延至2012年1月底。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发布公告称,就去年签订,以2.59亿港元收购新疆铜矿的协议,因预计该矿场的采矿许可证及新采矿区的勘探许可证,将不会于8月底前授予矿场拥有人同兴及取得,故将期限推延至2012年1月底,倘若同兴当时尚未能获授采矿许可证,公司将获悉数退还已支付的现金代价及可换股票据。
若在同兴的协助下,新采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将于2014年中之前取得,惟若因管理国土资源的部门而导致任何延迟,将双方再作修订。有关新采矿区的储量报告将于明年底前发表。
另外,如卖方于2012年中到期日前仍未行使公司就交易发行的可换股票据的换股权,则公司的付款责任延迟至2013年中,当中不会产生利息,但卖方于2012年中到期日后不可再行使有关换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