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检验检疫局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和敏感因子等情况,对2012年《法检目录》新增的涉及甘肃省出口的金属镧、氧化钕等30种稀土产品进行了风险定级并确定了风险等级。 甘肃省是我国稀土产品的重要产地,2011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稀土出口管理”。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也将70种稀土产品列入调整后的2012年《法检目录》,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检验监管。甘肃检验检疫局对涉及甘肃省出口的30种稀土产品风险定级工作的完成,标志着甘肃省出口稀土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已正式拉开序幕。据悉,下一步,该局将在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夯实基础,进一步控制稀土金属、氧化物、盐类等初级产品出口,为促进甘肃省出口稀土企业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实现稀土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