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地方环保标准《铅蓄电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铅污染物防控,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上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本次制定的标准具有几方面特点:一是从确保环境安全的角度出发,针对铅蓄电池企业的产污、排污特点,对无组织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二是以最佳控制技术为基础,根据国内外最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确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较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大幅收紧。三是增加了对企业环保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废气污染控制、污染物定期监测、清洁生产等管理性要求。
根据规定,新建企业自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将在一年过渡期后,即201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