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电投集团发布了首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在电力企业中尚属首次。另外作为该《标准》的配套文件,连同发布了《风险事件案例选编》及《员工纪律及利益冲突守则》。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副司长刘小丽,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风险管理专家周放生应邀出席会议。中电投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孟振平、李小琳等领导出席了发布会。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共包括了四个主要部分:一是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基础;二是框架性要求;三是对主要业务活动及流程的控制要求;四是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该《标准》是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正式发布,标志着该集团公司风险内控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2006年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标志着我国中央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工作正式启动。从2008年开始,又在中央企业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编报工作。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中国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标准。 中电投集团基于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的高度重视,2008年10月,制定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中长期规划,在五大发电集团中率先启动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完成了中电投集团总部和5家试点单位的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工作,在电力企业中首次向国资委编报了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并初步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框架,配备了专职机构和人员,制定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标准》的发布,为中电投集团有效开展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提供了内部操作指引,为全面实施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陆启洲在发布会上指出,规避风险,减少风险的负面影响,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始终是中电投集团推进“三步走”战略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并提出了在三种风险情况下不可冒进发展:一是看风险评估后最坏的结果可否接受,不能则不可冒进;二是风险收益是否成比例,不成则不可冒进;三是有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没有则不可冒进。他认为,该《标准》作为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从内部控制规范性对标入手,坚持规范与高效的原则,充分吸收了公司自身优秀管理经验,有效地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要素与具体业务有机结合,构建了包括经济增加值导向在内的量化指标,建立了业务流程控制的目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形成了适合公司实际的风险内控标准化模式和运行机制框架,是其建设国际一流能源集团的有效措施。 邵宁则对中电投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电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迈出了扎实一步,这在中央企业中是超前的,对其他央企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重视和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中央企业发展到现阶段,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邵宁希望中电投集团在目前已经非常好的工作基础之上,一方面真正把这套标准落到实处,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另一方面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流程,充实、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控制手段和执行规范,以实现更好的风险管理效果、实现更可靠的内部控制目标。以便于在这个特定工作方向上实现好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样本。 2009年,中电投集团共有五家试点单位启动了风险内控体系建设,2010年又有三家作为重点推广单位启动了该项工作,下一阶段该集团公司还将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广到所有单位。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资料: 风险是不确定性因素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特定规范和标准要求,识别、评估风险和采取适当控制措施的过程。企业风险管理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安全和保险”为特征的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第二阶段是以“内部控制和控制纯粹风险”为特征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业务管理和流程方面的内部控制提出要求;第三阶段是以“风险管理战略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为特征的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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