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煤炭产业支农力度均衡社会贫富差距
我省是煤炭大省,由此带来的“副作用”很大。采煤造成的地质灾害日益严重,农业、农民和农村是地质灾害的最直接和最大的受害者。采煤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当地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同时,煤炭产业带来的贫富分化,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形成负面影响。
尽管部分有社会责任感的煤炭企业和负责人主动投入资金,支持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事业,但毕竟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对此,人大代表霍松勤提出“以煤补农”的构想,从机制上解决煤炭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近年来,国家着力实施‘以工补农’,在我省,何不实行‘以煤补农’。”霍松勤指出,“以煤补农”,就是将我省财政、企业和民间的部分煤炭收入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事业,以逐步解决我省“城乡二元结构”和我省“煤农二元结构”的问题。
“‘以煤补农’实质就是山西特色的‘以工补农’。”霍松勤说。
煤炭及其延伸产业一直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在我省经济成分构成中占据较大的份额,“以煤补农”的实施在我省有着经济基础和现实意义。而且,在我省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仍是较大的制约因素之一,通过“以煤补农”,从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资金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可以缓解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力度。
“以煤补农”还是我省“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建设”经济发展战略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霍松勤指出,多年来,产业政策向煤炭倾斜,导致全省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同时也挤压了其他产业,尤其是农业的发展空间。这一点在产煤区尤其明显,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煤补农”尽管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实,但通过这一机制的建立,一定程度上纠正“煤农二元”产业政策,可对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煤炭产业对生态的破坏以及由此带来的贫富分化和部分低素质煤炭从业者的社会表现,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霍松勤说,煤炭产业在环境修复和治理、反哺“三农”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同时指出,通过“以煤补农”政策,加大煤炭产业的支农力度,均衡社会贫富差距,对于改善“煤老板”与当地农民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