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实施方案,推动非电领域二氧化硫减排;组织编制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方案,加强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治和消纳;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推进电子电气产品国推自愿性认证,起草制定《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条例》;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围绕能源、大宗短缺金属、稀贵金属等重要矿产资源,推进综合开发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在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方面,我国将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技术示范工程,发布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推广技术目录,推进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和产业链建设;推进水泥消纳工业固废、城市生活垃圾示范技术工程建设;推动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旧电子产品等的回收利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大型工业设备、机电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等为重点,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建设一批再制造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研究制定再制造相关鼓励政策,推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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