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5月24日消息称,新修订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重点支持3类重要矿种。同时,细化了投资方式,明确了4种情形全额投资,已登记矿业权的矿产勘查项目则采取合作投资方式。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指明基金支持的三类重点矿种:一是煤、铁、铜、铝、钾盐、铅、锌、锰、镍、铀、金等重要矿种;二是钨、锡、锑、钼、稀土、萤石、高铝粘土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地勘基金出资的其它重要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