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节能减排回顾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出“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做出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采取强化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经过艰辛努力,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节能减排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一五”期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二是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十五”后三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上升了9.8%,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上升了32.3%和3.5%;“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9.1%,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了14.29%和12.45%。
三是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2010年与2005年相比,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由47%上升到71%,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由21%上升到52%,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由39%上升到81%。
四是推动了技术进步。2010年与2005年相比,钢铁行业干熄焦技术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由开始起步提高到55%,烧碱行业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由29.5%提高到84.3%。
五是节能减排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00万吨、处理率达到77%;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容量达5.78亿千瓦,占全部燃煤机组容量的82.6%。
六是能效水平大幅提高。2010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了10.0%;吨钢综合能耗由694千克标准煤降到605千克标准煤,下降了12.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了24.6%;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11.6%;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了14.3%。
七是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0年与2005年相比,环保重点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26.3%,地表水国控断面劣五类水质比例由27%下降到16.4%,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三类比例由41%上升到59.9%。
八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一五”通过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也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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