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煤炭资源税仍然是从量计征,并且征收额度非常小,但是在我国的大部分产煤地区都有征收类似于资源管理费的费用,如果实施资源税改革,这类收费将会被取代,所以煤炭生产企业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大。关键要看,资源税出台的时点,煤炭企业是否具备成本转嫁能力
虽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做出修改,但其中并未提及调整煤炭资源税税率。然而依然留下一道口子:“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
5月份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稿)》的终审稿,涉及煤炭资源税方面,仍暂时维持从量计征的方式,只是幅度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之前市场普遍预期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的税率为“3%-5%”,此次暂不调整,从短期来看属于利好,但从较长时期来看,煤炭业必会有所震荡。
时间窗已开启
目前看来,煤炭资源税仍保持“从量征收”,只是税率稍微上调。在一位煤炭业内人士看来,煤炭资源税依然“从量计征”,可能出于“缓解煤电矛盾”的考虑,担心高煤价向下游传导,并加剧电力紧张。
不过,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认为,“尽管煤炭"从价定率"的口子还没开,但将征收力度上调,已经是在为转调做铺垫。”
据了解,油气在我国使用的能源中占比20%多,而煤炭占到将近70%。因此,如何顺利地将煤炭业纳入资源税改革的行列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国家对于改革一直比较谨慎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大幅度改革后企业的经营状况,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资源税改革是否会成为持续推动价格上涨的一个原因。”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也指出,在煤炭行业推行资源税改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目前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过快,并且处于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签订下一年度的煤炭供给协议的关口上,进行资源税改革必然会增加电力企业的成本压力,影响到国家的能源安全。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主任张斌认为,资源税改革一直有一个时间窗口的矛盾。他认为如果实施改革,可以相应地配套一些譬如电价进行差别定价、增加低保户的补贴等政策。
下游产业压力大
由于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会继续提高行业门槛,加大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以求获得对煤价更强的掌控力。因此,专家分析认为即使未来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征收,煤炭企业仍有极强的转嫁能力。资源税改革将会成为企业提高煤价的推动因素。
一旦煤炭走俏,作为煤价再次上涨推到的“第一块骨牌”将是电企,但受伤的不只是电企,在同样处于下游的焦化、水泥、钢铁等产业内,高企的煤价会加剧不景气预期,大幅压缩下游行业赢利空间。
就以钢铁业为例,现在钢铁业不光难改“需求不旺、库存持续增加”的事实,煤炭资源税改愈加致使钢铁市场压力加剧。“以前行情好的时候,大多利润都攥到了钢企手里,而现在不同了,原材料调价速度比钢厂还快,钢厂更多的是过过手,大把利润都转递给了上游矿商。”一位知名钢企代表近期在马鞍山召开的钢材市场形势研讨会上无奈地说道。
我们国家需要煤炭,而且需要越来越多。所有出台的政策,必须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煤炭及下游产业的规模和持续健康的发展。相关专业人士建议,资源税要和其他资源税费性质的税种一并综合考虑、进行调整,比如说,矿产资源补偿费,比如特别收益金,如果不同时调整,对产业健康发展会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避免短期冲击
专家表示,资源税改革,可以积极促进煤炭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从长远来看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同时,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税收收入将全部留在地方,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不过,提高煤炭资源税将会逐步传导到下游产品,增加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在当前国内通胀压力较大,特别是煤炭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资源税改革在瞄准资源节约这个长远目标的同时,也应充分顾及企业和居民眼前利益,更多地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使这项改革尽量避免对民生的短期冲击。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源税改革先从石油、天然气着手再逐步扩大到煤炭、水等资源品种,这样的分步实施会更加稳妥。
专家还建议,有关部门应合理评估资源税改革对民生的影响,并出台相应政策来“对冲”资源产品的涨价。对于在生产上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政府应当在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出台一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的压力;对于居民而言,政府应及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必需消费。
|